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对自动扶梯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函(质检特函〔2016〕7号) |
奥的斯电梯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8日,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公司制造、维保的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日新街道地下通道1台自动扶梯,发生倒溜造成乘客摔伤(驱动主机型号为:ECH3),经当地调查发现,驱动主机输出轴与链轮连接处的三个卷销疲劳失效,导致主机动力无法通过链轮传递到主驱动;同时,由于防逆转保护装置的测速传感器安装在驱动主机侧,致使扶梯控制系统检测不到梯级逆转,最终附加制动器未能被触发动作,造成扶梯发生逆转。你公司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立即对奥的斯相关品牌自动扶梯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有关要求如下: 查清所有配置ECH3驱动主机的扶梯清单,对还未按照该款驱动主机2012年相关升级指令进行整改的,立即开展主机连接卷销更换升级工作。同时,针对已经更换为C型销自动扶梯拆检发现裂纹问题,应当进行抽查和风险分析,对存在事故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防止发生事故。 对自动扶梯(包括其他型号)的设计、制造进行全面系统性梳理与排查,重点排查驱动主机和链轮等部件连接固定可靠性、维护可操作性,以及防逆转、附加制动器等安全装置可靠性和有效性等。对发现的问题,应主动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发生事故。 自动扶梯排查清单及整改情况应及时向负责使用登记的质监部门报告。全国排查情况请及时报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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